截至3月23日17时,太康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初筛阳性人员2转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新增病例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5:系病例2的妻子。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5日至19日,在太康县各产品销售网点铺货。
3月20日,10时与其丈夫(病例2)的朋友驾车到周口。12时在周口火车站对面一烩面馆用餐,13时至18时在开元新城小区内开会。会后与同事驾车前往西华县,19时到西华县聚享来餐厅就餐,20时30分到龙庭宾馆住宿。
3月21日,7时30分在西华县张大辉胡辣汤馆吃早餐后,与同事驾车到西华县各销售网点,17时30分入住龙月宾馆。
3月22日,8时20分到西华县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返回太康家中。16时被转送至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隔离。
3月2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6:系病例2的儿子。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5日至19日,一直居家,未接触其他人。
3月20日,上午未外出,18时与其父亲(病例2)、其姐姐(病例6)去重庆仔火锅店就餐,21时回到家中。
3月21日,居家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
3月22日,上午未外出,16时转送至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隔离。
3月2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7:系病例2的二女儿,就读于太康县工业小学。
3月15日至18日,每天7时上学,中午11时40分放学回家。13时上学,17时50分放学回家。
3月19日,居家未外出。
3月20日,活动轨迹与病例6一致。
3月21日,7时上学,中午11时40分放学回家。13时上学,17时50分放学回家。
3月22日,上午未外出,16时转送至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隔离。
3月2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8:系病例2的母亲。现住址:太康县纱厂家属院。
3月15日至22日上午,一直居家未外出。3月22日16时转送至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隔离。
病例9:系病例1同事、太康县合众轩烩面馆工作人员,现住址:太康县建设南路顺河胡同。
3月15日,7时50分从家前往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返回家中,17时至21时在合众轩烩面馆上班,后返回家中。
3月16日,7时50从家前往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15时30分前往高店超市(万里店)、千盛服饰购物,16时35分返回合众轩烩面馆上班,21时下班返回家中。
3月17日至3月21日,活动轨迹与3月15日一致。
3月22日,转至集中隔离点。
3月23日,经疾控专家组复核研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系病例1同事、太康县合众轩烩面馆工作人员,现住址:太康县独塘乡十里铺景集。
3月15日至16日,7时30分从家前往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下班返回家中,17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合众轩烩面馆上班,后返回家中。
3月17日,7时30分从家前往合众轩烩面馆上班,15时前往老电影院附近购物,返回合众轩烩面馆工作至晚21时30分,后返回家中。
3月18日,11时前往高贤路口购物,后返回家中,15时20分到闲士乐洗浴,19时15分返回家中。
3月19日至20日,活动轨迹与3月15日一致。
3月21日,7时30分前往建南小学附近建北社区采集核酸,后前往合众轩烩面馆工作,15时前往十里铺育才小学接孙子,后返回家中。
3月22日,转至太康县第二人医院集中隔离。
3月23日,在集中隔离点采集核酸,结果呈阳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主动扫码“周口通”登记报备,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共筑免疫屏障建立。(大象新闻记者 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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