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糖水燕窝”风波已一年有余,然而,该事件带来的影响还远未结束。4月25日,快手头部主播辛巴(辛有志)再次因此登上热搜。
记者从获取的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信息了解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河南省消协”)就“燕窝事件”诉快手、辛有志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将于5月9日开庭。诉请包括退赔、永封辛有志快手账号等。
因疫情原因 将线上开庭
回望辛巴“燕窝”事件,河南省消协曾两次召开媒体通报会,并明确表态,希望快手直播平台对辛巴团队账号永久封停,不给那些不良主播提供直播平台。
2020年12月初,辛巴卷入“假燕窝”事件。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因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商品标签存在瑕疵等,两家涉事公司被罚290万。
据悉,12月底,河南省消协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和投诉,称“在辛有志(辛巴)的快手直播间购买的茗挚牌‘小金碗碗装冰糖即食燕窝’系风味饮料,不是即食燕窝,涉嫌欺诈消费者。”随后,河南省消协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侵权事件造成全国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负面影响很大。
河南省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取证,河南省消协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
针对“假燕窝”事件,河南省消协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2021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1豫01民初1461号)。
时隔4个多月,据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将于5月9日开庭。不过,因疫情原因会选择线上开庭,届时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现场。
辛巴此前再陷“售假”舆论漩涡,目前双方已妥善解决
“糖水燕窝”风波之后,辛巴沉寂,进行内部整改。将近100天后,2021年3月27日,辛巴宣布复播。当天,其个人快手粉丝账号快速涨粉,开播前粉丝数量达到8000多万,并创下了首场直播带货20多个亿的销售额。
随后的一年多,辛巴及其旗下主播一路高歌猛进,不断刷新带货记录。记者留意到,截至目前,仅辛巴个人在快手平台的账号粉丝已近1个亿。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辛巴再陷“售假”风波。
据九派新闻报道,4月18日,辛巴和旗下主播“蛋蛋”在网络直播间,现身带货了一款名为“YPL防晒凉感裤”的产品。有消费者下单后发现YPL品牌官方并无这款产品,质疑辛巴售卖假货。
22日,YPL方官方在微博发布声明提到,数据显示,辛巴及“蛋蛋”直播间当天实时下单超10万单,违规销售额超600万元;并称其所售“YPL防晒凉感裤”不属于YPL发售品类范畴,相关经销公司及生产公司,均非正规经销生产渠道。该商品包装涉嫌抄袭,将依法对该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公司进行追责,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随后,辛巴官方微博回应,称该事件是由于商标持有人转让前后的争议造成,不属于假货。并称其供货品牌持有方提供了授权链路和相关书面材料,且其授权关系在法律有效期内。
一天后,YPL方再次发布声明,表示其从未与辛选集团提供的供货品牌方以及间接商标持有企业有任何业务合作,也未有任何商标授权行为。“如果辛选拿出我司盖章的授权书,也是伪造的,我司将追究伪造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你来我往,各自进行了多轮回应。不过,最后以 YPL于23日、24日两次发布声明结束,称双方已就商标争议问题达成和解,进行了妥善解决,并对给相关公司、广大网友及辛巴(辛有志)带来的影响表达了歉意。
辛选方面工作人员:暂不作回应
从“燕窝”风波事发,到即将公开进行的庭审,一年多的时间,深陷“售假”风波的辛巴引发多方关注。“燕窝”事件下一步会走向何方?4月25日,记者联系到了河南省消协探访进一步消息,但未获得回应。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辛选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其称对于此事暂不作回应。
不过,据段晓明此前介绍,河南省消协已经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包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享、重大案件通报、支持诉讼、配合调查取证、联席会议、普法宣传等内容,保障双方公益诉讼协作有效开展。下一步将积极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以辛巴事件为契机,用法律的手段为治理直播带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乱象贡献“河南方案”。
此外,据河南省消协称,该案件为国内目前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王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