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不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出行、就医、生活等方面问题的咨询,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就其中一些群众关切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便大家在疫情期间参照并妥善处理。
一、交通出行问题:
高速上下站口存在防疫加码现象,比如拒绝外地号牌车辆下站、行程码带“*”标人员下站,即使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也未带“*”,也禁止下站
交通专班回复:
按照当前疫情形势,高速口离郑不进行防疫检查,入(返)郑查验政策为:
1、外省入(返)郑车辆、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来(返)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入郑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异常人员按照相应流程处置(异常人员指的是第3条所列人员),经测温无异常放行;
2、省内无疫情发生地市的入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入郑健康码、行程码,经测温无异常放行;
3、对于核验入郑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重点疫区入(返)郑车辆及所有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正常但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人员,立即就地实施临时隔离,通知目的地疫情防控机构实施“点对点”闭环转运。
交通服务站严禁加码查验,群众如遇到违规加码问题,可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交通专班热线12328进行投诉。
有些站口,要求近期未离郑且行程码未带“*”标司乘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交通专班回复:
从省内无疫情发生地市的入郑车辆,对所有司乘人员查验入郑健康码、行程码,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入郑人员需查验“两码一证”(入郑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交通服务站严禁加码查验,群众如遇到违规加码问题,可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交通专班热线12328进行投诉。
二、健康码赋码问题:
入豫赋码后如何转码
社会防控部回复:
郑州市民出行扫码,健康码变为黄色,可通过郑好办APP-疫情防控专区进行申诉,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线上申请解码。线上未能转码成功的,可向居住地社区咨询,查明赋码原因,确需管控的,落实相应的管控政策后,由社区进行转码。
具体请参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24日通过“郑州发布”公布的第50号通告:(>>点击可看详情)《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黄码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第六条的具体方法进行解码申诉。
现在有部分社区拒绝为群众开具转码证明、拒收群众转码申请
社会防控部回复:
落实管控政策后,可以到社区申请转码,郑州场景码解码后,如河南省健康码还没有解码,群众不需要开具转码证明,随后河南省健康码会自动解码。
三、居民区管控问题:
部分社区电话无法接通,群众无法报备和转码;拒绝黄码居民进入小区;不给居民开具解除隔离证明
社会防控部回复:
部分社区电话无法接通的原因,一是可能咨询电话较多、接听电话的人暂时不在;二是可能咨询电话有误。
针对第一个原因,建议居民耐心多拨打几次;如果是第二个原因,请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查询各社区(村)公布的报备电话,市大数据局将适时动态更新。
根据此前发布的(点击查看详情>>)关于规范黄码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2022年50号),黄码人员可以就医、核酸检测、返回居住地。对经研判需落实其他措施的黄码人员,由居住地(含入住酒店)所属社区(村)落实管理服务。小区不让黄码人员进入,可投诉至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
居民解除居家隔离证明相关事宜,居民按照社区(村)要求进行完居家隔离的,确需出具证明的,实施居家隔离的社区(村)要据实出具证明。
隔离酒店无故延长隔离时间等问题
社会防控部回复:
隔离酒店一般不会无故延长隔离时间,双方沟通上可能存在误解。如果确实属于无故延长隔离时间,可向12320或属地区县(市)疫情防控部进行投诉。
四、公共场所防控问题:
发现有些KTV等密闭场所、培训机构未按防控要求停业、停课,个别酒店有人员聚集举行培训会议;商家经营期间,未严格落实进出扫码、佩戴口罩措施
社会防控部回复:
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未按防控要求停业、停课,及商家未按要求落实进出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航空港区:
0371-86695378
0371-86190061
0371-87082026
郑东新区:
0371-55535156
高新区:
0371-67993916
经开区:
0371-68561078
登封市:
0371-62857866
新密市:
0371-60882010
0371-56518057
荥阳市:
0371-69566222
新郑市:
0371-89926806
中牟县:
0371-62160114
巩义市:
0371-64583128
中原区:
0371-85961839
0371-85962839
二七区:
0371-80953120
金水区:
0371-89926130
0371-89926150
管城区:
0371-53309757
惠济区:
0371-60305343
上街区:
0371-68110462
0371-68117126
省内外人员来(返)郑报备流程及防控要求
社会防控部回复:
确需返郑的人员(含省外入郑货车司乘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备:登录“郑好办”APP——返郑返豫人员登记——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报备;登录“豫事办”APP——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登录“支付宝”APP——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学校)或收货单位进行报备。
省外来(返)郑人员、省内发生本地疫情的城市来(返)郑人员,入郑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新郑机场、高铁东站、郑州火车站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郑。
畅通省内物流运输,对非跨省运输车辆防疫检查点通过扫描车牌、识别行程后不再查验,快速放行。
因国内疫情形势多变,来(返)郑人员的政策请及时关注“郑州发布”的最新相关通告。
五、核酸检测问题:
某些社区全员核酸检测点,拒绝为小区以外居民、黄码人员提供核检;有些核酸检测点未严格落实一人一消毒措施
哨点信息部回复:
针对全员核酸检测及采样人员消毒问题:
(一)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指挥部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多设点、分散设点,为避免群众过长时间排队及人群聚集,原则上是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采样。
(二)黄码人员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我省启动入豫即赋码和我市重点人群超期未检测赋码工作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强调全市各核酸检测机构不得拒绝为黄码人员提供核酸检测,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通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通道,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三)在开展全市全员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时,市指挥部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求:采样点的待检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进入检测等待区,采样人员二级防护,每采一人务必进行严格手消毒。同时,在每次开展规模较大的核酸检测之前,组织院感专家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对采样工作进行再指导、再学习。
有些高速服务区临时核检点不予提供混采;连霍高速郑州北服务区临时核检点出具核酸检测结果早于实际采样时间
哨点信息部回复:
关于高速服务区核酸检测点问题:
全市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核酸检测点由所在辖区的属地指挥部负责派驻核酸检测机构,同时,要求每个检测机构均要提供混采或单采两种方式,且对最新的核酸检测价格予以公示。
下一步,将对涉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核酸检测的县(市)区指挥部就相关工作要求予以再次强调,并不定期开展督查。
核酸检测收费方面,存在未按新标准收费、多收不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收取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哨点信息部回复:
关于核酸检测费用问题:
(一)2022年4月8日之前,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下发的通知,我省执行的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40元,10:1混检不超过10元。
(二)2022年4月8日起,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30元/人次下调至18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10元/人次下调至8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核酸检测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8元/人次。
(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要求:全市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时重点人员持工作证明、短信、单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免费检测,采样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样。下一步,市指挥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
六、疫苗接种问题:
1、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查询渠道;
2、某些医疗机构拒绝对未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的群众接种HPV疫苗、扫描登记二维码掉色严重;
3、有疫苗接种点人员聚集
疫苗专班回复:
1、目前已知可以查询电子接种证明的渠道有河南疾控、河南健康公众号,郑好办app,支付宝健康码、豫事办。
2、我市没有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的人群不能接种其他疫苗,建议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扫描登记二维码不清晰问题建议居民说明具体哪个接种点,可联系其及时更换。
3、欢迎居民及时反映人员聚集的具体疫苗接种点,我们将加强接种点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七、寻医买药问题:
省内外人员来郑就医的报备流程及医院防控要求
卫生防治部回复:
一、疫情期间,原则上建议患者在当地就医,需要上级医院予以指导的,可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邀请专家会诊,远程指导当地救治工作,减少跨区域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经远程会诊,确需转送上级医院就诊的,由患者所在医院与拟转诊的上级医院提前沟通联系,对接好后,安排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送。
三、有特殊情况的,患者所在医院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予以协调。
四、患者所在医院与上级医院对接联系好后,属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转诊前,要将就诊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及陪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基本病情、转送车辆车牌号、对接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函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通知交通卡口及患者拟就诊医院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并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对随车人员的跟踪管理。
五、疫情风险地区患者来郑就医时,要落实闭环管理,避免与普通患者交叉,在院治疗期间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只限一名陪护,并与患者一同在单间隔离,不得私自外出。转运风险地区患者入郑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车辆及随行人员未经卫生、消毒处理的,不得在医院外的其他场所逗留,随车人员不得离开转运车辆,转运结束后应即刻返回原地。
六、对于在疫情发生前已在郑州市域内医院就医的患者,因新发疫情,被列为管控对象的,建议在当前医院继续就诊,落实单人单间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患者治疗的延续性。
七、对于满足出院条件的患者,但仍属于疫情管控对象的,收治医院及时告知患者,患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当天安排专车将患者闭环接回。各医院在当地未派车接回前,落实管控责任,避免风险人员失管失控。
八、学生核酸检测问题
有些幼儿园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单采
教育防控专班回复:
根据郑州市《关于全面推进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的《42号通告》要求,对于3-11岁幼儿接种新冠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进行,同时鼓励和支持无疫苗接种禁忌的幼儿“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早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组织、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接种新冠疫苗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学校(包含幼儿园)“每日不少于20%比例核酸抽测,每周至少检测一轮”,这是防止隐匿传播、落实“四早”的重要举措,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教育部门已坚决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也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核酸抽测工作,但也会同时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发生。各级教育部门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引导师生员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特殊时期人文关怀,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稳定。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继续支持、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好这次疫情防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