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小乔站位于龙湖镇核心区,辐射周边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中原工学院等5所大学30多个小区20余万人,但多年未开通,大河报曾多次报道,目前,此事有了新进展!
4月29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获悉,他们依法对小乔站规划红线内的“老刘超市”进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老刘超市”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被征收人刘某名下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26.79平方米。
2012年,龙湖镇小乔村第八村民组进行棚户区改造,与刘某同类型的其他96户均已顺利完成拆迁,但刘某不认同补偿标准拒绝拆迁。
2014年5月,郑州地铁2号线工程建设启动,刘某仍因补偿问题协商无果拒绝搬迁,小乔站北出站口无法正常建设。
2019年11月,新郑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鸿鹄路站(小乔站)规划红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2020年9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新征补决[2020]1号),对其房屋进行货币化安置,刘某不服,先后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新郑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向刘某德送达《催告书》,依法催告其10日内自行腾空搬离交予征收,实施单位由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实施拆除,刘某仍拒绝搬迁。
2022年2月,新郑市人民政府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2年3月,新郑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22年4月22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向刘某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5日内自行搬迁完毕,刘某仍未搬迁。
4月29日上午9时许,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组织机关干部、综合执法、司法、卫生、环保等组成综合执法组奔赴现场,依法对“老刘超市”实施腾空拆除。
“法律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强制执行工作是执行法院的裁定,我们必须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同时,我们将全力配合郑州地铁集团,加快小乔站建设进度,以期尽快投入使用,将极大方便周围近20万群众出行。”龙湖镇相关负责同志说。(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