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南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以郑州为例,门诊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和2300元。
由于各地医保基金保障水平不一,新规施行后,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各不相同。参保职工可在各地医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地政策标准。(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张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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