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用于补助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7月25日至8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进行个人申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按照要求,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哪些学子可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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