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广场舞、健步走等锻炼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规范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的开展,日前,河南省体育局发出《“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
倡议书中指出,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建议夏季在21:0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3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如遇重要活动、事件时应暂停活动。
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健身,遵守健身场所规章制度,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借全民健身名义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
根据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体育主管部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将结合自身活动,在活动场所张贴、发放《“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开展线上活动的,在相关APP或网站公布《“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积极宣传引导文明办赛、文明健身。(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刘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