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季,夜间凉爽,夜晚出门聚会吃饭的市民只增不减,交警五支队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大夜查力度,结合目前的“百日行动”查处活动,在周末凌晨后时段开展夜查集中统一行动。
行动中, 支队通过充分的研判,科学部署警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重要区域进行巡查,严厉打击辖区“醉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人员结合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道路为整治重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逢疑必查、逢违必纠”,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9月17日1时25分,五支队民警在江山路绿源路交叉口设卡检查时,对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达3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询问,驾驶员孙某某当前正在考取驾驶证,目前驾驶证考试科目一还未考过。当晚,孙某某约了几个朋友在高新区春藤路附近聚会,聚会中几人共饮些酒,聚会一直到凌晨才结束,聚会结束后孙某某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这么晚了不会遇到警察,于是铤而走险就带着聚会中的一名朋友一起驾车离开,结果还是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9月17日00时22分,五支队民警在中州大道北四环交叉口设卡检查时,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达7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杨某某在2011年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已被新乡市延津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处过。16日晚上,驾驶员杨某某和几个朋友在惠济区的一家饭店聚会,席间几人共同饮酒,聚会至凌晨,杨某某驾驶车辆带着两个朋友在回家路上又被郑州交警五支队交警查扣。
9月16日晚至17日凌晨,五支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2起,值得一提的是,这22起酒后驾驶均发生在17日零点以后的凌晨时段。从周末假期期间酒后驾驶查处情况可见,被查处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凌晨时间段酒后驾车没有交警查处。
郑州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在任何时间段都是交警严查严管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会开启 “无缝隙、全时段”的酒驾整治。
此次行动,对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的震慑作用,有效地打击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正观新闻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李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