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东煜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许政任〔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任命朱东煜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俊才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周海旺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
任命杨红培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宏杰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免去其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长职务;
任命范晓昌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绍业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押松海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贾红瞻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红凯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晓红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郭德敏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阎瑾瑜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艺术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施军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成人教育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保茹同志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涛同志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冯朝印同志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胡晓敏同志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杰伟同志的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人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何朝阳同志的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学院院长职务。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