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关注 > 正文

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022-11-18 12:57:35 来源:新郑发布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11月18日)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22个区域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新华路街道后屯8巷6号楼

2、新华路街道领秀城南院10号楼2单元

3、新华路街道领秀城南院17号楼2单元

4、新华路街道宏浩花园3号楼3单元

5、新华路街道壹品蓝湾1号楼2单元

6、新华路街道壹品蓝湾6号楼2单元

7、新华路街道幸福港湾2号楼2单元

8、新华路街道华瑞路铁路涵洞北路西自建房

9、新华路街道溱水路金水小区南门面楼3单元

10、新华路街道领秀城南院18号楼2单元

11、新华路街道维也纳春天小区9号楼

12、新华路街道公园里小区2号楼1单元

13、龙湖镇云顶小区2号楼3单元

14、龙湖镇双湖花苑小区9号楼2单元

15、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1号楼3单元

16、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12号楼3单元

17、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14号楼4单元

18、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16号楼3单元

19、龙湖镇国瑞城小区爵仕苑6号楼2单元

20、龙湖镇正商红河谷小区38号楼1单元

21、龙湖镇正商红河谷小区150号楼1单元

22、龙湖镇浩创梧桐郡E区66号楼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标签: 新郑疫情防控规定 新郑疫情最新消息

(责任编辑:new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