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部分地市陆续确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12月26日,焦作市、濮阳市、周口市相继公布寒假时间后,12月27日驻马店市也发布了关于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驻马店市
12月27日,驻马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2—2023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全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各县区中小学放寒假及春期开学时间也可以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但需将时间调整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驻马店市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焦作市
12月26日,《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幼儿园和小学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初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上述学校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周二)正式开学。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疫情对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新高考综合改革等工作的影响,合理调整放假和开学时间,确保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因疫情原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测试,小学可结合学生线上学习状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要持续指导学生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假期实践活动;初中要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待春季学期开学后开展学情调研测试。
《通知》还对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困难师生的关心关爱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濮阳市
12月26日,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放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小学放寒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农历腊月初九)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初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放假时间不得擅自缩减和延长假期。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小学假期时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初中假期时间执行。
周口市
全市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五),小学和初中阶段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五),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保证寒假放假时间,如遇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再做调整。
做好寒假前教育教学收尾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根据2022-2023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职工考核、学期工作总结等收尾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梳理,余留工作明确到人,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期末测试和统考的学校,可以采取线上的方式或者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做好开学后教育教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方案,指导各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提前熟悉教材,备好课程,保障开学第一天就能进入正常教育教学状态。要开展一次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做好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毒保洁,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要及时与新华书店联系,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按时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记者 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