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直还签约银行增加了!7月22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已有28家银行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其中,郑州市区有15家,航空港区、新密市、巩义市各1家,中牟县、上街区、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各2家。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管理规定,已签约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直还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公积金直还方式”具有不需要申请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的优势。签约银行的增加,可以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商转公贷款。
其中,市区签约银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百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百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广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属下支行26家);
航空港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
新密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
中牟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牟支行;
上街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
巩义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
登封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荥阳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
新郑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直还方式的办理流程为:借款申请人持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取得房屋顺位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由借款申请人在结算前另行向商业贷款银行支付。(记者 孙雪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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