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7月2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5元和14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每升8.00元,下调0.11元;95号汽油每升8.54元,下调0.12元。0号柴油每升7.64元,下调0.1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记者 叶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