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我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推荐工作。
据了解,此次推荐工作按照单位或企业自愿申报,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专班组织初审,市城建局按照工作程序组织评定。其中,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条件包括:在郑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生产和研发场所;在企业规模、技术团队、标准体系、研发投入、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企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并通过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近3年获得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AA及以上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事件。
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条件为:申报项目以设计、施工单位为主体;申报项目应为郑州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目标明确,智能建造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智能建造专项方案内容完整,开展智能建造专项培训;建设使用智能建造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BIM技术、机器人、装配式建筑施工等应用。(记者 成燕 孙婷婷)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