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河南省多地市各行业恢复常态后,违反酒驾规定,接二连三“翻了车”的不在少数!4月7日,大河网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的一份数据显示,清明假期酒驾被查处最少的两个省辖市分别为鹤壁和商丘,最多的一个省辖市则是南阳。
洛阳交警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4月3日20时30分,驾驶人贾某学,持A2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吉利区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被吉利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29毫克每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被处以1900元罚款,并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4月3日20时32分,驾驶人陈某营,持C1证,驾驶小型汽车,被吉利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94毫克/100毫升,驾驶人陈某营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3日20时09分,驾驶人张某义,持B2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汝阳县李漫线2km处,被汝阳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109毫克每100毫升,驾驶人张某义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3日21时09分,驾驶人尚某兵,持C1驾照,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宁大道长虹路口,被洛宁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97毫克/100毫升,驾驶人尚某兵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3日20时55分,驾驶人张某峰,持C1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洛吉路帝安大酒店北200米处,被孟津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126毫克每100毫升,驾驶人张某峰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3日21时57分,接群众举报电话:一辆小型汽车疑似酒驾行驶在锦屏路路段。后被宜阳交警大队查获。驾驶人张某更,持C1证,呼气检测值98毫克每100毫升,驾驶人张某更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4日21时27分,驾驶人尚某龙,持C1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洛宁县长虹桥北头时,被洛宁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132毫克每100毫升,驾驶人尚某龙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4月4日23时20分,驾驶人吴某甫,持B2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洛宁县长虹桥北头时,被洛宁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检测值96毫克每100毫升,驾驶人吴某甫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以上酒(醉)驾案例,持有B类及以上驾驶证的,将被降级;达到醉驾标准将抽血送检,待检验结果出来,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