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直行,一个突然变道,两车剐蹭事故中,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和调阅行车记录仪后,依法认定双方司机负同等责任。
11月14日,郑州机场高速23公里东半幅转许昌方向匝道口处,一辆白色新能源轿车车头左前侧,碰撞到另一辆白色轿车右后侧,所幸事发时双方车速都不快,加上两车上人员都有安全带保护,除车损外,事故中无人员受伤。
经调查,被追尾轿车行驶到事发路段转许昌方向匝道口时,司机李某突然压实线变更车道。当时,右后方恰好有一辆直行轿车驶来,后方轿车司机陈某在导航连续提示靠左侧车道行驶的情况下,一时走神导致“左右方向不分”,继续靠右侧车道行驶,追尾李某正在变更车道的轿车。
省高速总队一支队民警介绍,前车司机李某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肇事轿车司机陈某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规定,依法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均担双方车辆经济损失1万余元。(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