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驾驶员注意啦
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
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
将于2023年3月1日
自3月1日起
郑州市多项车驾管业务恢复正常
不再允许延期办理
哪些车主或驾驶员需要留意?
机动车检验有效期逾期的;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
互联网预选号牌即将过期的;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
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
有以上情形的友友
抓紧时间通过“交管12123”APP
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未及时办理后果很严重哦!
逾期未办理有哪些后果?
1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
2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逾期一年(含)以内:
可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
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逾期三年以上:
驾驶证将注销,需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获取新的驾驶证。
4、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
驾驶证记满12分未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延期政策即将结束
还没有审车、换证的小伙伴注意了
快检查一下各类证件的有效期
以免影响出行哦!
标签: 郑州驾驶证审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