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中国工商银行栾川县支行行长庄明伟因对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未在贷后管理报告中反映使用情况负有管理责任,洛阳银保监分局给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洛银保监罚决字〔2020〕15号)显示,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洛银保监罚决字〔2020〕15号)因上述行为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洛阳银保监分局6月12日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