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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被强拆法拍房”后续:土地证确认为假证,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

鲁山“被强拆法拍房”后续:土地证确认为假证,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
2020-06-30 18:05:00 来源: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鲁山“被强拆法拍房”后续:土地证确认为假证,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

6月18日,东方今报15版以《买的法拍房为啥被当违建拆了》为题,报道了市民孔先生通过正规司法拍卖程序,花了340多万元购得两栋房屋,最终却被鲁山县政府当做违章建筑强拆一事。对于拆除原因,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讳莫如深,不愿过多谈及,只是隐约提及“该房屋的土地证查不到底”。

近日,记者再次前往鲁山进行了采访,事情进展让人意料不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证实,该房屋的规划证、土地证是假的,而房管部门却表示房产证是真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证、规划证是假的

6月24日上午,记者在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记者见到了该局的一位负责人姬飞龙。姬飞龙表示,媒体的报道已经看到,县里很重视,“已经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并且全力配合后续的调查”。

“土地证是假证!孔先生提供的土地证复印件是1997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的却是2002年以后的国土资源局的章,因为2002年才成立国土资源局。”姬飞龙表示,这些情况之所以一直没有对孔先生解释,主要是于工作和疫情的原因耽误了。

那么,到底是印章为“假”,还是整个土地证手续为假?是原房主私自制假,还是其通过关系用假手续盖了真印章?

采访中,姬飞龙表示,章的真假目前还无从考究,因为曾永久(该房屋初始登记人)一直不提供土地证原件,“全部都是复印件,原件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

姬飞龙还从土地的使用性质上进行了解释,“曾永久(该房屋初始登记人)占的是耕地,不是建筑用地。耕地如果要变更成国有土地,首先得办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需要省市县部门的备案,然后还需要走招、拍、挂程序,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然后土地挂牌,签订出让合同等。他没有走这些程序,并且直到现在那块地还是耕地(土地性质),可见他手里的规划证也是假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时拆除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孔先生?姬飞龙说,因为此前他们一直联系的是曾永久,对方并没有表明房子已经转让,一直说房子是自己盖的,而孔先生也没有主动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当然,如果孔先生真的去办理产权证肯定办不下来,因为土地证是假的”。

当得知孔先生的那两套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时,姬飞龙表示,“那就只能去房管局去咨询一下了”。

鲁山“被强拆法拍房”后续:土地证确认为假证,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

鲁山县房管局、住建局:房产证、建筑许可证是真的

既然土地证、规划证是假的,显而易见,孔先生手里的房产证也是假的。如同鲁山县国土资源局那位负责人所言:没有土地证,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然而,随后事情的发展却让记者一头雾水——鲁山县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孔先生所持的房产证(目前还未过户,还属于原房主曾永久)是真的。

“曾永久(房屋初始登记人)的证是在这里办的,房产证是真的。”采访中,鲁山县房管局一位管理档案的负责人肯定的告诉记者,办理房产证时,如果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办理人需要提供土地证、规划证、建筑许可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没有这些证件、证明材料,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而实际上,孔先生通过竞拍程序购得的两栋房屋,建筑面积为1254.02平方米,明显超过300平方米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在办理产权的过程中,原房主曾永久必须提供土地证、规划证等一系列证件及证明材料。既然如此,土地证是假的为何没有没被发现?房管部门不需要审核吗?

对此,房管局一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条例,他们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真伪没有审核的权利,“但办理人写的有具结书,对自己提供的东西负法律责任”。鲁山县住建局一刘姓局长也表示,建筑许可证是真的,“办理建筑许可证时同样需要提供土地证、规划证等材料,如果出现问题,办理人要负法律责任”。

当事人:一张假证通行无阻让人震惊

至此,孔先生总算是明白了自己合法竞拍所得房子被强拆背后的所有症结。

“我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孔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一张假的土地证,竟然能如此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相继办理了建筑许可证、房产证,最终走上合法拍卖程序,自己感到无比诧异。

“这么多的职能部门,只要有一个环节稍微细心点,多问一句,哪怕是多打一个电话,假土地证就会现出原形。可遗憾的是,没有!现在,我觉得有两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一是我个人的损失问题怎么办?是法院负责、办事处负责、政府负责,还是我自认倒霉?二是司法的权威性、职能部门的公信力问题。”孔先生表示,其实出了点问题没关系,只要职能部门积极解决处理,大家都能理解,“可我的遭遇并非如此。期间,我听到了太多‘我们的规定就是这样!这个我们不管!你去找谁谁去!’这样的话。正因为每个部门都说自己没有核实的权利或义务,所以一张很轻易就能识别的假证才会通行无阻,并最终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采访中,孔先生坦言,自己挺失望,“但相信自己的权益会受到保护”。

主管副县长:孔先生的权益应得到保证 警方已立案

对于孔先生的困惑,记者随后采访了当时负责拆迁事宜的鲁山县一位汤姓主管副县长,他对2019年11月14日的拆除行动也做了说明。

“这个房子的土地证是假证,并且被拆除的房屋属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范围,当时拆除的时候还没有过户,还属于曾永久(房屋初始登记人)。所以,我们只通知了曾永久,而且也联系不上(孔先生)。”采访中,汤副县长表示,“孔先生是无辜的,是受害人,他的权益应该依法得到保证”。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下一步,我们也会和孔先生当面沟通,消除误会,共同想办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6月29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上汤副县长时得知,因为孔先生竞拍所得的房屋原登记人曾永久涉嫌造假,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立案进行调查。

对于此事,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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