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说好建塑料大棚,没想到却被盖上了楼房。近日,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大王楼村的村民们给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求助称,他们的可耕地转承包后,本用于建产业蔬菜塑料大棚的部分可耕地上竟然建成了小楼房。村民对此痛惜不已。
对此,郭村镇政府和大王楼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楼房确实违规,已责令其拆除。
惊讶:自家耕地上出现了两层小楼房
7月6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了郭村镇大王楼村,见到了村民王卫德和王德贤等人。
据村民们介绍,2015年6月,他们将自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了商丘市睢阳区益发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期限为15年,总面积约30多亩,用于建设产业蔬菜大棚。“我们土地流转出去后,除了每年的地租外,还有时间出外打工了,大家都挺满意。”
可让村民们没想到的是,今年5月,他们的土地突然被承包给了睢阳区民生学校。睢阳区民生学校在耕地东南区域硬化了一亩多地,并盖上了两层小楼房。
“我们这是可耕地,是我们农民的心头肉,当初承包给他们也只让建农业大棚。这一硬化盖楼房,把我们的耕地都给毁掉了。”
诉求:希望尽快拆除恢复耕地
当天,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见到了这栋楼房。这栋楼房共有两层,其中一层有4间,二层有三间,屋内有人员居住。在楼房前面,则是一片被硬化的水泥地,在楼房的西侧,则是几间简易铁皮瓦房。
楼房的北面,则是一座座塑料大棚,里面种植有豆角等。楼房的侧面,还放着“商丘市睢阳区益发农作物众皇子农民专业合作社”牌子。
据悉,这被硬化的土地,主要就是王卫德和王德贤家承包地。据他们介绍,这座楼房翻盖的非常快,等发现时已盖好。王卫德等人立刻向乡政府和村委会反映情况,
村民们说,今年6月初,乡政府和村委会承诺将督促学校在6月15日之前拆除。 可直至今日,这栋楼房仍未拆除。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建窖,甚至取土。
当天,记者见到了王卫德与合作社签订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该合同书第六款第二款写明,如果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王卫德等村民表示,他们希望乡政府和村委会能尽快督促校方兑现承诺,将这栋楼房拆除,或者按照合同收回土地。
回应:确系违规 已责令其拆除
当天,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来到了郭村镇政府,电话联系了该镇副镇长、大王楼包村干部陈松涛。
陈松涛告诉记者,之前因益发合作社经营不善,这些塑料大棚转包了睢阳区民生学校。为看管大棚、储存农用设备等,民生学校盖了这栋楼房。陈松涛表示,盖楼房肯定是违规,经镇政府做工作,学校同意拆除,但拆除需大型设备,需要一定的时间。
当天,在郭村镇政府,记者见到了大王楼村党支部书记王修超,王修超表示,学校修建楼房肯定是违规,村委会已督促学校尽快拆除,但如果没有用于仓储地方,那么这几十亩大棚将无法正常运营,而这对村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也将造成损害。
当天,在另一位副镇长见证下,王修超对民生学校代表和王卫德等村民代表再次进行了调解。校方代表同意尽快回去拿出方案,给村民一个满意答复。
截至记者发稿前,村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这栋楼房的顶部只去掉了一层瓦,就再无拆除动向。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陈涛 见习记者 倪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