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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卫生院变私营?”报道后续丨漯河市民请求对源汇区区长问责

“公办卫生院变私营?”报道后续丨漯河市民请求对源汇区区长问责
2020-07-21 08:34:05 来源:大河报

核心提示:6月18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前去漯河市源汇区有关部门采访该区大刘卫生院售卖价格、大刘卫生院侵害职工权益和该区不按国家规定在大刘镇开办公办卫生院之事,源汇区卫健委主任郑志钦和大刘镇镇长卢松涛违反规定拒绝介绍有关情况,记者前去源汇区政府采访时,又被区政府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叫来6名保安包围,粗暴干涉记者正常采访。

6月19日,大河客户端刊发《有章不遵,有规不执?公办卫生院缘何变私营?记者探访被要求先备案》一文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6月23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就郑志钦不按规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源汇区政府如何对其进行处理?源汇区政府办工作人员粗暴干涉记者采访,如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等内容采访源汇区区长王凯杰,请他作答,如今27天过去了,王凯杰也没回复采访内容。

7月15日,长期热心公益活动的郑州市民赵先生正式向源汇区政府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请该区政府正式回复大刘卫生院售卖价格等问题。当天,大河客户端以《漯河市源汇区卫生院缘何公办变私营?卫生院售卖价格至今仍是谜》》为题再次报道此事。

如今,又5天过去了,源汇区政府仍没有对记者的采访内容予以回复。

7月20日下午,漯河市民胡女士正式向漯河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漯河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漯河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源汇区区长王凯杰予以问责。

“非问责,问题不足以解决”

“群众反映问题,媒体也报道了,但有关部门就是一直置之不理,默不作声,怎么办?我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上级机关对有关部门的行政首长予以问责。非问责,问题不足以解决。”最近持续关注漯河市源汇区大刘卫生院售卖价格成谜以及记者在源汇区政府办公室采访被粗暴干涉一事的漯河市民胡女士说,现在来看,源汇区政府区长王凯杰符合有关问责的规定。

胡女士说,《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精神,2010年3月,原卫生部下发《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一文,该《意见》规定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办卫生院,如今10年过去了,大刘镇仍没有一所公办卫生院,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国家规定,也损害了当地百姓的权益。在这件事中,源汇区政府是有责任的,作为源汇区政府区长王凯杰,其“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理由受到问责。

“《公务员法》还要求公务员要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大刘卫生院职工权益长期受到侵害时,源汇区政府不积极维护该卫生院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同样是不作为的表现。”胡女士说,据此,作为源汇区政府的区长,王凯杰也应该受到问责。

胡女士说,《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漯河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也规定,领导干部在接受监督方面,如果不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应当问责。记者6月18日去源汇区政府办公室采访受到粗暴干涉,6月23日就有关内容采访王凯杰,如今27天过去了,他没有任何回复,不愿接受媒体监督,违反了《漯河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也应该受到问责。

“公办卫生院变私营?”报道后续丨漯河市民请求对源汇区区长问责

“我希望通过此次问责,能尽快解决以上几个问题,同时使源汇区的政府治理能力有所进步。”胡女士说。

源汇区政府称8月13日前,回复赵先生的信息公开内容申请

“今天下午,我收到了漯河市源汇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郑州市民赵先生说,7月20日下午,他打开自己的邮箱发现源汇区政府用公务邮箱给他发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赵先生说,该“告知书”明确告诉他,源汇区政府于7月17日收到了他的关于“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卫生院被转让的法律依据和转让价格;大刘镇卫生院被转让后原卫生院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及安置情况(包括是否有拖欠工资和加班费、拖延缴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针对大刘镇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规定》设立公办卫生院的情况:大刘镇卫生院被转让后,大刘镇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承担情况及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范围内相关费用的来源和结算情况”内容的信息公开申请。

该“告知书”称,赵先生的申请行为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源汇区政府予以受理。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赵先生的申请,源汇区政府于8月13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责任编辑:new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