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河南中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罚款1万元。
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南中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罚款一万元。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