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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散”污染治理不力,郑州5名干部被问责

“三散”污染治理不力,郑州5名干部被问责
2020-09-29 17:31:58 来源:大河报

2020年9月28日,郑州市通报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据了解,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调查核实、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涉及2个县(市)、5人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4人;给予诫勉谈话2人,约谈2人,谈话提醒1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新密市未按期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核查认为,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统筹不够、督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应负主要责任;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在驼腰村废弃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中组织不力,推进缓慢,对未按期完成治理项目应负直接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新密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对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苏松杰、新密市岳村镇政府镇长樊建平进行约谈,并督促按照上级新的治理时限完成治理任务;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行业内对新密市开展通报批评。

二、关于巩义市落实“禁煤区”散煤监管和散煤‘清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核查认为,巩义市政府和巩义市市场监管局存在监督检查不全面、日常监管有漏洞、散煤清零不到位的问题。鉴于巩义市人民政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且能够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郑州市纪委给予巩义市副市长景秀香谈话提醒处理;巩义市纪委给予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席新渠诫勉谈话处理;巩义市纪委给予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刘世昌诫勉谈话处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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