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封丘11月9日电 近日,本网从封丘县人民政府获悉,封丘县黄池公园修建23年未竣工,县政府认为建筑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修建黄池公园的义务,存在多项解除协议的情形,无法实现协议目的,决定解除双方所签协议,收回黄池公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一切附属资产。对此,负责修建黄池公园的建筑公司方称政府违约在先,县政府一直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周边群众的搬迁和征地工作,致使公园根本无法正常施工,政府无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政府下发多个文件欲解除黄池公园合作协议
2020年9月25日,封丘县政府作出封政决字(2020)第01号关于解除《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及《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中个别条款的补充说明》的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协议签订后,县政府履行了场地定界、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施工手续等主要协议义务,经勘查,建筑公司在黄池公园的建设中有12项未实施,且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约6704平方米,与原规划不符;规划外建筑面积2014.65平方米,公益建设项目基本未建,建成项目大部分为商品用房。建筑公司违反了协议约定,县政府决定解除所签协议,收回黄池公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园内修建的地上附属物及其经营权。当事人如不服此决定,可自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新乡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建筑公司提出质疑,称县政府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周边群众的搬迁和征地工作,致使工程一直无法竣工,乃政府违约在先,其无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月26日,封丘县人民政府作出《撤销行政行为通知书》,称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撤销对河南省盛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原封丘县建筑公司)作出的封政决字(2020)第01号《关于解除(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及(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中个别条款的补充说明)的决定书》。
然而,11月3日,封丘县人民政府又作出《解除协议通知书》,即解除与建筑公司所签协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一切附属资产,逾期不办县政府将依法进行处置。
建筑公司负责人告诉本网,县政府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在作出《撤销行政行为通知书》后,如今又出尔反尔,直接作出《解除协议通知书》收回土地使用权,前后自相矛盾的做法令人难以理解。
黄池公园修建23年“未竣工”
据了解,1997年6月19日,封丘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封丘县建筑公司(乙方)签订《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和《关于开发修建黄池公园的协议书中个别条款的补充说明》。协议显示,甲方将县城老城东南角坑塘119.9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偿暂划给乙方开发建设黄池公园使用,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转让,不得改作它用。公园竣工后,乙方经营使用40年,即从1997年7月1日至2037年6月30日归乙方使用。期满后甲方将土地及附属一切资产无偿收归县政府。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应有企业法人负责偿还,政府概不负责,也不得以地产及附属物资产抵债,更不得破坏,任何时候均不得拆卸分割出售房屋、土地等资产。
此外,协议还分别明确了双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即政府应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负责审批乙方拟出的公园建设规模和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城建局、土地局、城关镇及有关村协助现场地住户的搬迁和征地工作等。乙方负责搬迁户安置费、土地征用费、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投资,按照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变动,工期为199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
为保证黄池公园的顺利修建,封丘县人民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黄池公园建设指挥部,先后下发4份文件支持黄池公园的修建开发工作。“在指挥部的指挥下,黄池公园的一期工程很快完工,但当施工队向周边的二期工程发展的时候,发现公园周边占地用户的征地和拆迁工作根本就没有实施,部分居民在抢占的土地上开始自建房屋。”建筑公司负责人刘先生称,当施工队在周边空地上施工时,还接连遭到南街村、东街村等群众前来阻挠工程的建设进展,致使这项社会公益事业无法再进行,严重影响了黄池公园的建设,根本无法在1999年如期完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阻挠黄池公园建设的举动越来越升级,2000年7月21日,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一些人竟强行在公园的征地上修建违法建筑,工程被迫停工。”刘先生表示,为解决施工环境恶劣问题,履行公园规划建设项目,公司多次向封丘县人民政府和封丘县公园工程指挥部提交《关于要求净化黄池公园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进度顺利施工的请示》《关于确保黄池公园规划面积的请示》《关于认真确保黄池公园规划面积的请示》等多份报告,反映清理查处蚕食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私搭乱建、群众阻止施工等问题,但都未能予以解决。
企业称政府“违约”在先
“在协议履行中,县政府既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土地证,也没有完成对已有住户的征收拆迁工作及阻止非法侵占行为,使得公园由原规划的119.9亩到目前的84余亩。”刘先生认为,公司投入3000多万元已经完成了规划项目的绝大部分,长期不能竣工的根本原因是县政府未能履行征收拆迁义务及阻止侵占公园国有土地的行为,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只要政府能够履行协议,整顿施工环境,对周边占地用户实行国家征地拆迁,黄池公园定能在一年半载内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完善竣工。”刘先生说。
针对此事,本网联系到河南梅溪(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韩翰律师,韩律师表示,如果政府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单方面解除所签协议,建筑公司可先向县政府表达公司意愿,私下协商,尽可能达成充分共识。如果无法达成合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汝连保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