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银保监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发布处罚公告:因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对承兑保证金的资金来源识别不到位致使部分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洛银保监罚决字〔2020〕26号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对承兑保证金的资金来源识别不到位致使部分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违法违规, 洛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洛银保监罚决字〔2020〕27号显示,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王磊磊对承兑保证金的资金来源识别不到位致使部分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洛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第三条,《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河南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