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南阳11月12日电 11月3日,本网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指投标材料造假河南油田回应称没有鉴别能力》为题报道了河南油田南阳一科研基地内装修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疑似存在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人为操作,在开标前约见投标企业商讨投标事宜,第一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投标时存有在建项目等不合理现象,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负责此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回应本网称,“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暗箱操作及索贿等情况,中标人之所以中标,纯属是‘捡漏’,业主单位原先并没有计划让其中标。”
11月6日,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针对本网报道的问题向本网作出回应称,在开标前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约见投标人商讨投标的问题,是因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来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的二级单位,之前没有参与过社会公开电子投标,为了了解电子招投标流程而通过招标人约见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技术咨询。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疑存有在建工程,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该公司回复称,在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诉人向公司递交质疑函,公司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了回复。为了保证回复的严谨,公司在回复质疑函的同时向被质疑公司发出征询函,要求其提供被质疑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该公司随后递交了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9年NEO监控大厅改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将证明文件原件交由投诉人质疑函递交人查看并抄送复印件。
“对于被质疑公司递交的证明文件的真伪,公司没有权利和能力去鉴别,就如同质疑函中提交的资料。”招标代理公司表示,只能相信各个公司会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公司按照规定根据所收到的文件进行答复。
投诉人所反映的在技术评分中,第一中标候选人相较其他国有企业,获得满分(40分)的问题,该招标代理公司称,电子化评标是全封闭评标,评委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打分。从客观上来说评标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打分具有客观性;从主观上来说,评委会人员的专业、资历不同,打分具有主观性。而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作为代理公司,都无从知道评标过程。
“招标过程中不存在有索贿现象,这纯属投诉人的污蔑,作为投标人要从自身投标文件上吸取经验,而不是到处找其他理由,在质疑投诉没有事实依据支撑之后开始给我公司强加污名,我公司将保留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该招标代理公司表示。
同时该公司还向本网透露称,这次招标事件的风波关键问题是在于第一中标公司在深圳是否有在建工程及出具的询疑函工程验收报告是否存在造假问题;南阳油田下属二级机构设计院这次也作为投标单位参加了本次投标活动,业主单位本计划是让设计院公司中标,由于业主专家和社会上的评标专家没有沟通,评标结束后才知道业主下属单位没有中标,业主也很生气,但也没有办法,第一中标单位中标完全就是意外,是捡了个漏。(汝连保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