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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成了神秘单位?记者采访被怼:“你这是胡搅蛮缠”

郑州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成了神秘单位?记者采访被怼:“你这是胡搅蛮缠”
2020-12-16 08:15:08 来源:大河网

核心提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姓名是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但有市民到中原区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询问该单位的负责人姓名时被拒绝,大河报记者前去询问该单位负责人的名字同样被拒绝,“实在看不惯此行为”后,10月14日,郑州市民郭先生正式以信息公开的形式向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请求公开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再次被拒绝。

“面对这一赤裸裸的违法行为”,12月14日,大河报记者采访中原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工作人员询问“对常西湖新区管委会不公开主要负责人名字这一行为如何进行监管?”该科工作人员不但不回答问题,反而说记者是在“胡搅蛮缠”。

市民申请信息公开, 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还是不理

“像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这样肆无忌惮的藐视法律、藐视民意的行为极其罕见,哪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名字害怕老百姓知道的事?” 10月14日,在市民郭先生寄给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信息公开申请上,郭先生除了要求公开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名字、办公电话外,还要求公开批准成立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有关手续。

11月2日,常西湖新区管委会对郭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回复,该回复说,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目前暂未任命管委会主任。而现在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一个字都没提,至于说郭先生提出的公开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批准成立的有关手续,该回复连一个字都没提。

“我在信息公开申请中提到要公开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现在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并没有说公开该管委会主任的名字,该管委会根本不理我,就是不回答,我真无语。”郭先生说,他正在聘请律师,准备把常西湖新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该管委会的违法责任。

“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回复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连打折扣的余地都没有。”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戎志亮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明明白白的写着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但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公开和国家规定唱对台戏,必须受到严厉追责。

戎志亮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中原区政府严肃追究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违规责任,给社会一个交代。

郑州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成了神秘单位?记者采访被怼:“你这是胡搅蛮缠”

记者采访信息公开监管部门,有工作人员竟称记者是“胡搅蛮缠”

“面对着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这一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中原区政府有关部门是如何处理这一事情的呢?12月14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联系上了中原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的工作人员张某,“按照国家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名字是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可常西湖新区管委会拒不公开其负责人名字,你们将如何处理此事?”记者问张某,但张某拒绝回答此问题,并称记者这是在“胡搅蛮缠”。

12月15日下午,大河报记者再次就此问题询问中原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的工作人员,看该科是否对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她不清楚此事,她会让14日接听电话的张某给记者进行回复,但直到15日下午6时30分,记者截稿时,该科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给记者回话。

“下级机关不按国家规定公布其负责人名字,记者采访时,上级主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竟称记者是‘胡搅蛮缠’,那么,我想问中原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的这位工作人员,难道市民就不该知道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负责人的名字?难道媒体记者就不该对此进行舆论监督?”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会永说,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原区政府主管信息公开的区政府领导应该尽快站出来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纠正常西湖新区管委会的错误做法,并对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有关工作人员是否涉嫌不作为的情况进行调查,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周广现)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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