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关于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鑫融基投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由于鑫融基投资未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法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网发现,鑫融基投资作为新三板上市公司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融基金控”)旗下的子公司,近年来诉讼纠纷不断,目前其名下涉及的被执行人信息超过60项。此外,其大股东鑫融基金控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由盈转亏,今年6月底还曾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9247万元。
12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洛阳银行长江路支行申请执行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市耐特家居有限公司、洛阳市沃德餐饮有限公司、程红斌、王会珍、王维杰、魏晓强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8)豫0305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09月0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20年09月08日向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20年9月9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于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要求其于三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既未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为此,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于2020年12月17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开信息显示,鑫融基投资成立于2006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坚,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企查查信息显示,近年来鑫融基涉及的裁判文书达1000多份,其中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此外,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鑫融基多次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等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目前其名下被执行人信息超60项。
作为鑫融基投资大股东的新三板公司鑫融基金控是2006年由洛阳市人民政府出资1000万元引导资金,洛阳报业传媒集团、金鑫集团以及京沪深浙等地知名企业共同参股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32379),是新三板第一家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6.39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管理及咨询等。
值得注意的是,鑫融基金控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滑坡由盈转亏。三季报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0.91万元,同比下滑63.31%;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90.47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2702.55万元,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0.0372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165元。此外,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今年6月底,鑫融基金控曾被列入被执行,执行标的约9247.43万元。(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