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本网从中牟县财政局了解到,在近期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牟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中,河南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铭宇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相继被中牟县财政局公开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河南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铭宇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业在参与投标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牟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9-10-4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均不一致,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分别增加了“污水处理技术服务”项,“污水处理工程”项,减少了“金属门窗工程”项,减少了“垃圾清运”项等,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中牟县财政局分别对上述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处于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
此外,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代理活动中,用格式合同误导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存在明显过失和失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中牟县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