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处罚通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等违规被罚款66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98号)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主要有以下违法违规事由:(一)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99号)显示:张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责任。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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