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对郑州6处房地产项目违规施工问题作出处罚。其中,郑州中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郑州中物房产公司”)的郑州军民融合创新创业科技园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罚款271万余元。
据处罚公示显示,郑州中物房产公司二七区月光路南、腾达路东的郑州军民融合创新创业科技园6#、7#、8#、9#厂房,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71.12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郑州中物房产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张道民,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临沂东盛实业有限公司控股99%,临沂杜邦贸易有限公司控股1%。此前该公司负责的郑州军民融合创新创业科技园1—4号厂房项目,未组织相关单位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罚款141.5330万元。
此外,河南省豫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金水区红专路南、经三路西中原印象广场一期项目,未按规定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郑州康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金水区东风路南、经二路建设的未来天奕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罚款1.25万元,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德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城区紫辰路东北、刘庄南街南的源升金锣湾全福园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1.5万元。
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航海路与腾飞路向南300米的盛澳金尊府二期,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了《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罚款5.5万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分公司硝滩街与塔湾路交叉口向西约50米,路灯杆上私自安装箱体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司被罚款5500元。(朱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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