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在中牟县的万隆商场租了一家商铺,合同期限是一年,租期还有一个多月到期的时候,商场要求她搬到其他地方继续经营,胡女士不同意,商场就把胡女士店铺的电给断了,在断电期间,商场以胡女士停业为由,开出了高昂的发单。
中牟万隆商场市场管理部门王经理说,商铺租赁合同中有“甲方基于统一管理,调整经营布局,有权变更乙方的位置就经营面积”这项规则。合同中还要求,商铺连续十天不开门营业,合同将自动解除。
就商铺停电事情,胡女士上午找商场管理部门去处理,下午她就接到了商场管理部门开具的10天不开门营业的罚单,共计5000元。胡女士说每天都开门营业,她认为商场不但不解决事情,还开莫须有的罚单,是一种报复行为。
面对胡女士的质疑,万隆商场市场管理部门王经理关闭办公室门,拒绝沟通。
据了解,在万隆商场,类似于胡女士这样的事情十分普遍,很多人因为人单力薄选择了妥协。“商场管理人员让我调位置,我说我拿钱租的那个位置,让挪到这个位置,损失有多大。商场方说不管,现在有人要租那个位置。我搬到这个位置之后,没有顾客,很多鞋子卖不出去。”中牟万隆商场的一名商户说。
中牟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政府部门人员会介入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签的有合同,如果觉得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去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百姓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