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大象新闻记者从郑州市新冠疫情防控专题第三十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郑州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郑防控办〔2022〕10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便民医疗服务措施的通知(郑防控办〔2022〕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对于仍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封控管控的群众,仍需要根据风险等级,到指定医院就医。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继续做好有就医需要患者的服务保障工作,安排专车“点对点”闭环接送;将继续做好孕产妇、新生儿、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特殊患者的服务;将继续做好郑好办APP中的“孕产妇绿色通道”、“疫情期间血透预约”,以及“看病就医一件事”等平台,进行互联网诊疗或预约就医等。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保障隔离、管控群众的医疗服务保障。
对于已经解除封控、管控和隔离的群众,可以根据病情需求,自行到相关的医疗机构就诊。需要提醒的是,还需要坚持解封不解防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有序的到医疗机构就诊;应做到“三遵守”“两提倡”“一主动”。
“三遵守”就是到医院就医时,要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在候诊、检查、取药等过程,要保持1米线的安全距离;就诊时,遵守“一人一诊一室”的要求,避免人员聚集。
“两提倡”,就是提倡预约诊疗、提倡住院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需要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提倡预约诊疗,错峰就医,减少人群聚集;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提倡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最多固定1名陪护人员;新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随意外出;疫情期间,不到医院探视病人。
“一主动”,就是针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改变、嗅觉改变、腹泻等十大相关症状的病人,要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并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