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区域核酸检测
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32号)
鉴于目前省内和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经审批符合闭环管理条件的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和医疗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正常经营运行;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各类景区景点、文体娱乐场所、理发店和公共浴池、其他各类营业场所、沿街门店全部暂时停业;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开放;全市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等机构严格实施封闭管理。
二、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全市范围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经营运行。除疫情防控、水电气暖、环卫治安等民生保障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明正常出行工作外,其他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并立刻向所属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居民非必要不离漯,确需离漯的,健康码需绿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持有所在单位证明或居住地社区(村)证明。市域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漯,确需来(返)漯的,须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漯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全市居民应按照所在社区(村)安排,主动参加属地县区、功能区开展的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对不按时参与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赋黄码,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自2022年5月5日7时起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另行发布。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