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版)》中明确,27类重点人群为:
①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高风险工作人员、从事新冠急救转运工作人员;
②新冠定点医院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
③非新冠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和从事核酸采样检验人员;
④非新冠定点的医疗机构内除发热门诊、急诊外其他科室人员(含后勤、护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等)、精神专科医院工作人员;
⑤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机构工作人员;
⑥发热门诊患者;
⑦普通门诊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
⑧门急诊手术(含日间手术)患者、内镜类检查等风险操作患者;
⑨住院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⑩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⑪建筑工地工作人员;
⑫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含向集中隔离点提供采样、检测、消毒等服务的人员),入境旅客及解除隔离后接驳转运(含“快捷通道”)工作人员;
⑬医废运输处理人员;
⑭国际机场相关从业人员(含地勤、保洁);
⑮国内旅客运输(飞机、火车、汽车)、公交、地铁、轻轨、出租车、网约车、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含大货车司机)等;
⑯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一线工作人员;
⑰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非一线工作人员;
⑱货物(冷链食品、冷链非食品、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进辖区首轮接触工作人员,冷链集中监管仓库管理与保洁员;
⑲进口货物(含原料)、进口冷链运输流通销售接触人员;
⑳国际邮递驾乘、装卸、消毒人员;
㉑邮政、快递、外卖、物流相关工作人员;
㉒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从事流调、消毒、采样、检测、社区疫情防控(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志愿者等)等工作人员;
㉓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流浪救助站、殡葬服务机构、托育、托幼、学校等机构工作人员;
㉔A级景区、零售药店、农贸(集贸)市场、酒店、高速服务区等机构工作人员,商超、生产车间、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㉕其他需要闭环管理的人群:如入境机组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的服务人员、转运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的司机等;
㉖境外、省外返豫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㉗酒店入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