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民革高新一支部、民革高新二支部、民革高新三支部和民革中原三支部等四支部在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解读新颁布的《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
四支部主委吴立春、王三友、徐永祥、郭予琴以及民革党员共三十余人参加本次法律知识讲座。在会上,徐永祥主委就“合同有效成立的三要件”,即“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以及“行为人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等,并就合同成立三要件的内涵与外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张昌同就“合同违约责任”,即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该会议进行了一个半小时。本次讲座使与会人员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和对生活积极影响有了新的认识,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一致希望这样的讲座在民革党员内部多举行,共同打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