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商直播、直播带货不仅是各个媒体平台的热议话题,去年国家首次提出“新个体经济“概念,鼓励直播带货、副业创新。《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1个城市出台了专门的直播电商扶持政策。随着“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快速壮大,新阶段的新问题也不断出现:个人交易信息泄露;刷单、刷好评;货不对板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网络交易空间的公平性和平台的信誉,从而为新业态的扩展带来争议。
对此,在今年的3 月 15 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 31 届 "3 · 15" 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权益的具体制度规范。针对网络交易市场中出现的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市场监管下的直播带货行业中,一名叫“太原老葛”的主播接受采访中说到,现在的直播带货行业并不想人们所想象的一夜暴富,直播带货行业是一个踏踏实实做事,真真切切解决商家困境,卖真货,卖好货是最重要的。他还说,任何一个主播在直播带货这个行业里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这样才能持久的走下去。
另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网络主播也在采访中说,多条新规在实际上都明确了平台和直播服务提供商在网络交易经营活动中的责任。保留直播视频、保留经营者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内容进一步要求平台负起规范交易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连带责任,在交易纠纷中承担起保留和提供交易信息、交易证据乃至经营过程的细分责任。这样对整个直播带货行业提供了法律支撑,可以让整个行业有序的发展下去。
业内相关机构表示,此次办法的推出,在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平台服务商的权益基础上,对平台主体责任提出更细致的定位。因此平台需要强化内部治理,以更高效、更智能的业务风控和内容风控手段去应对新需求。在服务提供过程中要谨防红线,重点防控营销内容违规和流量造假等风险。营造良好的网络直播环境,需要监管部门、平台、技术服务商等多方的合力共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健康的网络环境。
据了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原则,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同时,《办法》第五十二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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