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张伟 赵栋梁)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禁止人员聚集,而大量案件已于年前排好期等待开庭,如何两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2月3日上午采取微信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
再审申请人河南XX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XX置业公司、屈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对被申请人公告原定于当天上午9点开庭。因疫情防控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再审申请人代理人均在家隔离,但再审申请人联系合议庭希望不要延期再进行公告,合议庭决定以微信视频方式按原定时间进行庭审。
庭审前,承办法官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并准备好录像设备,对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当日,案件承办法官在家,其他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在各自办公室先通过视频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审理重点进行了讨论,后加入在家隔离的当事人打开视频,正式开始庭审。对于公告当事人,由专人联系法院门岗看被申请人是否到院,经核实公告当事人未到,依法对其缺席审理。
庭审中,当事人所举证据拍成图片上传到微信群,法院调取的证据也由承办法官传到群里,由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到微信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当事人在群内确认,并由其自行下载,同时告知其待疫情结束后到法院在纸质版的笔录上签字,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近一个小时的庭审顺利完成。
该案庭审之后,审监庭通过学习强国中的视频会议平台对该形式进行了讨论,认为以微信视频或移动微法院方式进行庭审,即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决定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拟于近期开庭的案件将尝试继续采取该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