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7日晚18时40分许,接到110处警电话。在濮阳县龙苑路与建新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
接到报警后,濮阳县交警队、救护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事故现场因张某栋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张某增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增受伤。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和查勘,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对伤员进行了全身检查,及时救治,确认伤者无生命危险后,医护人员与交警把伤者抬上了救护车。大家分工明确,各尽其能。
通过此次事故,成功展现了我们交警队与120的通力合作精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坚定信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中心,不忘初心,敢担使命,做一名称职的好交警。同时我们也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在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过路口一定注意两边过往的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讯员:陈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