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三农’、县域是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和重点领域,也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和主要实施主体。”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说,全面乡村振兴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与普惠金融能否真正落地紧密相关。
普惠金融立足机会均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强调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16年12月国务院同意在兰考县建设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后,4年多的实践探索表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助力贫困县域脱贫摘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成绩:兰考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位居河南省第一方阵
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了县域金融资源的集聚和信贷结构的持续优化。试验区探索形成的“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兰考模式自2020年年初在河南全省复制推广后,截至2020年年末,全省农户贷款余额达7152.07亿元,同比增长15.29%;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940.42亿元,同比增长48.59%;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1%;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达139.8万户,较年初增加19.3万户。
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整村授信做法和普惠授信贷款产品,通过“先信贷,再信用”,有效破解了农户首贷、信用贷难题,促进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明显下降。截至2020年年末,兰考全县农户贷款余额为77.84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3.85亿元,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撑。2020年,全县新发放贷款中,49.15%的农户贷款利率低于LPR加点3%。在农户启用普惠授信贷款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既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民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也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民信息采集难、农村信用建设滞后等问题。
兰考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位居河南省第一方阵,究其原因离不开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了金融和产业的对接。截至2020年年末,试验区推出30余种“普惠型”信贷产品,贫困户、非贫困户都有适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全县培育新三板企业4家、新四板企业57家,发行专项扶贫债20亿元,落地PPP项目40.9亿元,扶贫保险项目使7.9万群众受益,农业设施险承保种植大棚2.9万多亩、养殖大棚1600多座。在普惠金融助力下,兰考成为全国首批脱贫摘帽县。
徐诺金告诉记者,普惠金融发展还能促进乡风文明、产生社会治理效应。通过“党建+金融”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对群众的凝聚力,有效调动广大农民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农村比信用、比贷款、比发展的氛围浓厚。截至2020年年末,全县不良贷款率仅为1.3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8个百分点,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问题: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
虽然成绩满满,但是普惠金融落地并非一帆风顺,试验区建设也遇到了一些普惠金融落地的“梗阻”和困难,突出表现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顶层设计硬性约束不够。截至目前,普惠金融顶层设计方面,尚无专门促进和保障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法律、行政法规,尚未明确发展普惠金融的相关主体责任。
同时,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激励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不足。目前,虽然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总部已陆续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但基层机构并无专责部门履行普惠金融义务。商业银行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尚未按普惠金融业务特点优化调整,相关要求严重滞后于基层普惠金融实践发展,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业务审批权限普遍上收、上级行对下级行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层层加码及利润考核导向、基层信贷员“终身追责”等问题,制约着基层普惠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农村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面临诸多困难。实践表明,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落地的根本路径。但现阶段农村信用信息大数据体系建设难,政务信息壁垒难以打破,农村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及运用效果还不理想,加之柔性监管及监管沙箱尚未确立,部分监管规则滞后于甚至制约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难以支撑数字信贷业务发展。
建议:推进普惠金融立法,推广兰考普惠金融经验
针对上述问题,徐诺金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加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
从公民基本金融权利高度,明确金融机构义务,强化政策配套,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普惠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解决需求主体“能不能”获得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愿不愿意”提供金融服务的突出问题。
建立普惠金融发展目标考核机制
探索将普惠金融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党建+金融”,推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银政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将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推进普惠金融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推动形成各司其职、政策协同、多方发力的普惠金融共建格局。切实发挥好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做好产业规划,推进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加快确权颁证,盘活农村产权要素与金融资源对接;加强风险防控,设立风险补偿金、建立政府牵头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财政扶持,落实业务奖励和财税补贴。
实行普惠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
在市场准入条件、银行信贷规模约束、注册资本金限制、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利率、信贷产品贴息水平、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与普惠金融业务开展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优化内部考核管理,下放产品审批和创新权限,赋予基层更多的产品设计、信贷审批权限;细化、落实基层信贷业务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有效解决基层人员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中的积极性不足问题。
国家层面出台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
明确政务信息的互通共享,降低基层的信息应用门槛,建立农村大数据信用信息体系,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出台金融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细则,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技术为普惠金融在客户识别、项目认证、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整合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有平台,开发批量化、生态化应用场景,提升客户体验,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适宜性和运行效率。
建议在全国推广普惠金融兰考模式
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过4年多的探索,以制度保障破解普惠金融发展难题,前期在河南省的推广中取得突出成效。建议以兰考为样本总结普惠金融发展规律,在全国广泛推广兰考试验区的做法与经验,为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金融力量。(记者 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