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的郭美美又被刑拘!这次是因为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
郭美美到底涉嫌的是什么罪?郭美美面临的是什么责任?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解读,郭美美等人明知保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她们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至于判处什么刑罚,还要看对服用该保健食品的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郭美美再一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周兆成解读,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
解读一:郭美美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26岁女子曾某某,及销售人员26岁女子周某某、30岁女子郭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了解到,警方通报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的郭美美。
据悉,西布曲明曾被用于肥胖症治疗,但因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0年就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
郭美美涉嫌犯何罪名,会面临什么处罚?
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解读,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郭美美等人明知保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她们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至于判处什么刑罚,还要看对服用该保健食品的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周兆成进一步解释。
解读二: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
郭美美因为2011年这一条“炫富”微博而进入公众视野,后因“红会事件”引发关注。之后,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警方查明她以每次高达数十万的价码,多次进行性交易。
2015年郭美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于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通过郭美美的微博可以看出,出狱后的她继续走演艺道路,经常会上传一些夜场演出视频。
2021年3月11日,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郭美美再一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周兆成介绍,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那么累犯又对郭美美有什么影响呢?周兆成称,“首先要从重处罚累犯,其次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最后累犯也不适用假释。”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