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十大典型案件,涉及种子、农药、水产品等多个方面。
其中,在绵阳市安州区公安局查办万某生产、销售注水生猪案中,2019年9月,绵阳市安州区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在安州区万某的生猪收购点内查获尚未销售的灌水生猪49头。经查核实,万某将生猪活体灌水后以次充好予以销售,销售金额为25.8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20年4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相关条款规定,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万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没收退赃款25.86万元。
在巴中市平昌县望京镇官方兽医程某动物检疫徇私舞弊、受贿案中,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程某利用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及担任官方兽医,负责辖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等工作便利,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47份,使异地未经检疫的3.47万头生猪流向市场,非法收受贿赂共计24.92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条款规定,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退缴款12.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21万元。
2020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春雷”“利剑”“奋进”等多个专项行动,聚焦种子、农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粮米油、鱼虾蟹等农产品,严厉打击农资经营集散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区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年,四川省公安机关破获假劣农业投入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330件,共计抓获422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赵勇表示,2021年四川还将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治违禁 促提升”等行动,增加农资和农产品抽检量,对不合格产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记者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