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益组织“慢天使”爱心屋的负责人姚女士已经连续几天没睡好觉了,为什么呢?因为一根金条!
“慢天使”爱心屋是一个公益组织,免费对脑瘫家庭开放,给有需要的人提供训练场地和午饭。
姚女士介绍,平时有很多人主动来做义工,后来有人开始捐赠衣物,3月30号当天一共收到三批衣物,晚上分拣的时候突然一根金条掉落在地,预估其价值4万元左右。
“但因为现场比较杂乱,已无法确认是从哪件衣物掉落。”
为了找到失主,姚女士和其他人员向外公布失物招领。
12名“失主”欲认领金条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到今天为止,一共有12个人联系她说金条是她们丢的。“其中三人,一下说金条30克,一下说50克,一下说100克。”实在无法确定其话语的真实性。
姚女士说,因为此前发布在网上的视频没有打码,打电话来的人都能说出金条的细节。这让他们一时无法判断谁是失主。
为保险起见,姚女士特意带着金条前往相关银行进行鉴定,并咨询是否可以通过银行来寻找金条的失主。
“去银行鉴定是真的,但是同一时间发行这个金条的有很多家银行,所以我们也无从查起。”
4月2日,有两个人找到姚女士,称金条是他们丢失的。
姚女士为了保险起见,去派出所备了案,在派出所,那两个人都说出了金条的相关细节。“两个人都三四十岁吧,穿得漂漂亮亮的,说这个金条是买来纪念什么的,收在什么地方,有多久没见了之类的。问他们有什么凭证,他们给我看网上的照片。我说这不行,你得拿出点证据来,至少有发票什么的吧,他们就说我回去找一下。”
后来又有一位女士打电话说,金条可能是她遗落的,并表示愿意在派出所与姚女士见面,当面说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派出所,这位女士说:“这个金条是我2009年买给女儿的,后来搬家比较多,整理时不小心夹在衣物里了。”这位女士称,近期曾捐赠爱心衣物,后来发现家中金条丢失,但由于购买时间久远,无法提供发票,但是愿意去银行问问,是否能凭身份证调取当时购买金条的相关信息。
姚女士也当场承诺,只要失主能证明身份,会立即把金条交与真正的主人。
但可惜,至今他们仍没有确认丢失金条的真正失主。
姚女士称,她本想把金条交给警方,但警方让她自己保管,所以金条现在还在她手上,这可把她愁坏了。
律师:恶意冒领将构成诈骗罪
有网友表示,金条只有一根,但认领者却有12人,这其中肯定有冒领者。
那冒领财物会面临怎样的后果?真正的失主迟迟不出现金条归属又该何去何从?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恶意冒领他人财产则是属于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构成诈骗罪。
此外,根据《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纪念金条的购买,需要持身份证,并且每一根金条上都有独有的编码,姚女士也表示,希望接下来来认领的失主能带着证据前来,比如购买记录等。
姚女士称,如果最后实在找不到失主,他们也不会将金条占为己有,而是选择作为失物上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