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建议稿中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的惩处。新增加的规定从“代扣分”的组织者到参与者,再到实际违法者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可谓进行了全链条打击。
法律修订迭代,对于确保自身生命力、适用性是至关重要的。众所周知,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交法)颁行于2004年,其立法所参照和试图回应的“社会现实”,比这个时间还要早不少。当前,随着道路系统、出行方式、汽车文化以及交通场景的深度变革,交法的“历史局限性”暴露得越来越充分。当很多新现象、新问题无法从交法中找到对应的法条,那么就必然会束缚执法部门的手脚,“依法捍卫秩序”也就无从谈起。交法系统性大修订,是化解尴尬的根本。
据悉,此次交法修订,共计调整124条,涉及修改84条、新增39条、删除1条,应该说动作不小。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关于“代扣分”的一揽子新规。毋庸讳言,拿他人驾照“消分”的情况普遍存在,由此甚至衍生出了一个庞大的灰产,很多黄牛中介附着其上,钻空子、走偏门,赚得盆满钵满。这一地下利益集团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律效力,使得“驾照周期扣分制”形同虚设,这对于交通安全已然构成了巨大威胁。
常识是,当驾照扣分花钱就可找人代扣,那么驾驶人约等于有了“无限分数”,开起车来自然也就无所顾忌了。由于“代扣分”泛滥,“有限扣分”制被瓦解,很多交通安全法律条款,也就失去了实际的约束力。不怕扣分、没有忌惮,行车放飞自我、漫不经心,这往往会埋下事故的隐患。及时填补法律漏洞,实现对驾照分数买卖全链条的精准打击,这是突显交法权威,提升其实际影响力、引导力至关重要的一环。
当然,应该承认的是,随着道路密度、路况复杂性的增加,随着“电子执法”的普及,很多司机往往“稍不留意就被扣分”,“12分不够扣”者也是大有人在。对于这一现状,交法修订也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安排,例如对部分违法行为初犯、偶犯的,仅仅给予警告处罚……一方面严打“代扣分”,严格捍卫“周期计分”的硬约束,另一方面则是慎用扣分、罚款等较重处罚,这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
把“代扣分”纳入严惩范围,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更轻的处罚”,再辅之以“学法减分”等新手段,如此疏堵结合,有序衔接过渡,是值得期许的。(然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