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联合国有毒物品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科斯·奥雷利亚纳说,日本政府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的决定可能给地球带来生态与卫生灾难,希望日本政府担负起相关国际法义务,就将采取的措施进行国际协商。
奥雷利亚纳说,日本政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的做法当然非常重要,“但是仅仅与该国际机构合作并不意味着日本可以免除其他应尽的国际法义务”。
他指出,现代国际法禁止一国对其他国家或海洋环境造成损害,这意味着日本必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竭尽所能做好调查,以防止对其他国家和海洋环境造成损害。
奥雷利亚纳解释说,一些科学家认为,核辐射在低剂量状态下也会带来损害,因此关于核事故污染水的潜在影响,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他说:“有关环境的国际法规定,有可能造成环境损害的计划、项目或决定都需进行国际协商。”
奥雷利亚纳最后表示,在国际法中有个谨慎原则,就是在有证据表明人类健康和环境受到威胁时,面对不确定性,有关国家必须谨慎行事,以防止将人类和环境暴露在放射性或有害物质面前。(记者陈俊侠、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