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洛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一件件好事实事暖心事,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021年5月19日凌晨1时43分,洛宁县县医院南门对面东海证券楼上一群众报警称:有人醉酒在楼下砸车。县局城区派出所见习民警祝志鹏和辅警张豪二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警。二人到达东海证券楼下时,发现正欲逃离现场的醉酒砸车嫌疑人孙某,祝志鹏和张豪遂对其进行拦截,在拦截过程中,嫌疑人孙某突然袭击张豪,将张豪鼻子打伤(鼻骨双侧骨折),为了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张豪在负伤的情况下,配合祝志鹏将欲逃离现场的嫌疑人孙某制服,后城区派出所增援民警赶到,将嫌疑人孙某传唤至城区派出所,并将张豪送到县医院治疗。
张豪同志住院后,受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委托,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师伟远,政治处主任许贵午,工会主席蒋铁军,督察大队大队长金远远等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对张豪同志认真负责、临危不惧、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张豪同志的治疗做了精心安排,并就该案的办理做出了要求。
目前嫌疑人孙某已被洛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豪,男,1992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2011年部队退伍,2012-2013年在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13-2018年在全宝山林场工作,2019年7月份到城区派出所工作至今。张豪同志在城区派出所工作一年多来,先后协助民警办理刑事、行政案件60余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抓捕犯罪嫌疑人10余人、抓获网上逃犯2人,多次参与十九大、两会、自行车比赛、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等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2019年荣获洛宁县公安局优秀协勤荣誉称号。(来源:洛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