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2016年,徐先生和张女士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合同约定只要两人3年内持续存在婚姻关系,就可以拿到2.3万余元赔付。合同到期后,夫妻二人未得到保险公司赔付,多次沟通未果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应该依法履约。目前,徐先生与张女士已离婚。
保险公司回应拒赔爱情保险:她中途起诉过离婚
据@青蕉视频 消息:2016年,山东济南的张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保险项目分别为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婚姻津贴保险,保费总计19980元。合同约定只要三年内张女士和丈夫没有离婚,就能获得23760元的保费。2019年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原因是她曾经起诉过离婚,无法提供其丈夫的相关证件。近日,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张女士与配偶在保险期间法定婚姻关系仍存在,具备保险金申请与支付条件。目前,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会积极履行。
网友:爱情也有保险来掺和
映象网综合自北京时间、青蕉视频、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