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联合印发了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通过七个方面、二十七条具体举措,明确了资本市场下一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加强中概股监管。”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变革,市场功能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两办通过部署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夯实了资本市场的法治和诚信基础,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去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三十六次会议专门研究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此后,证监会起草形成了此次发布《意见》的草案,并于去年11月2日经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分为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涉及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主要有“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着力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等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陈洁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及其良好生态,对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意义重大。
陈洁表示,证券市场秩序是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两办联合印发《意见》,体现了我国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及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
“此次《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显示出国家高度重视证券市场规范运行,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证券市场上违法案件数量在增长、情况更复杂、难度在上升,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对人民网说。
为从严打击违法活动提供执法基础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全面推行,在放宽前端准入的同时,对加强后端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意见》发布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意见》明确将“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作为资本市场执法司法的指导思想,对于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围绕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陈洁表示,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是相辅相成、循环促进的,我国资本市场30年的发展实践表明,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从责任设定到实施机制,尚存在部分功能性障碍和结构性缺失,致使我国资本市场法律的制度表达与市场实践之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
“从体系化的视角出发,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要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构建及其实现机制进行系统性的部署。”陈洁说。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有星对人民网表示,证券市场的核心是有序发展,投资者“盈亏自负”的基础是要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生态环境。这需要监管部门一手规范引导,一手加大打击力度。他认为,《意见》进一步构建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涉及了证监会、公安部、检察院、法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协调配置问题。
李有星说,《意见》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上细化了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让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提供了执法基础。
提高跨境领域监管力度
此次《意见》要求,加强跨境协作、中概股监管,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资本跨境‘运作’的频繁开展,‘境外套利’等现象值得关注。政府部门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意在依法打击资本市场上出现的‘钻空子’行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意见》压实了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伴随着经济数字化发展,数据信息正成为重要的资产,需要对国家数据信息资产进行统筹考量。”赵锡军认为,中概股公司越来越多,不仅考验着企业协调“两个市场”的能力,也要求监管加强跨境合作。
“法律责任制度措施同法律实施机制的不协调,是落实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难点。”陈洁建议,要在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中完善配套机制。
赵锡军也建议,要注重《意见》的落地执行,协调机制建立后要围绕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监管内容、协调频率进行细化。
“《意见》的出台,是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新起点。证券监管系统将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全面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易会满说。(李彤、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