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电影《操场》的选角海报在网上热传,此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8月10日,有微博博主发布了一张电影《操场》的选角公告。这则公告配有文字:“埋藏了16年的惊天血案...电影《操场》扫黑除恶,一‘挖’到底”。公告显示,电影的制作公司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电影的开机时间为2021年10月。
网上流传的一张选角海报显示,《操场》的制作公司是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青果影业( 厦门)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五元万象影业有限公司;导演是阿年,为犯罪题材电影;开机时间为2021 年10月,拍摄周期60天,拍摄地点浙江。
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拍成电影 死者家属回应
据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她告诉记者,《操场》团队没有通过她们家属授权,她担心父亲的遭遇被胡乱改编。邓玲称,目前她已经委托周兆成为代理律师处理影片改编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8月11日晚,周兆成也向记者证实,他将全权处理《操场》案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他也组织律师团队对该制片方相关电影的宣传海报做了证据保全,并第一时间与制片方表达委托人诉求。
该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就此发声,周兆成发文表示,希望制片方在改编前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
剧组人员回应
11日晚,记者联系了选角公告上的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演员副导演张倩告诉记者,目前已有10多人给她打过电话反映此事。她表示,自己只负责选角的事情,其它事情不太清楚,不过她会向制片人反映这一情况。
11日晚,记者多次拨打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办公电话,暂无人接听。
记者还注意到,近期上档的电视剧《扫黑风暴》中案件均改编自全国扫黑办提供的真实案件素材,其中就包括“操场埋尸案”。
哪些情况下,制片方可能侵权?律师解读
据周兆成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若文中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此,对于影视作品也应该受其约束。
“我们知道制片方肯定会对操场埋尸案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和艺术加工。但是,毕竟这个题材来源于真实案例,如果将来出现这些改编与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发生严重偏离,侵犯故事原型人物名誉权,造成社会公众误解,制片方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周兆成认为,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
网友热评:
花无人及:不通过被害人家属就直接拍,属实有些过分了吧。
江河潕汉 : 电影不能随便拍,尤其像这样真实案件来改编确实是有法律问题,还是要慎重。
看到你很不开心 : 没沟通!就是吃人血馒头!
卫门腾飞:尊重事实是前提。
来源:映象网综合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