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扬州市疫情防控发布会上,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姜文洋介绍:
截至目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39人次,检查单位8086家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7件,发出行政告诫书4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628件。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突出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封闭小区工作人员食品餐饮安全保障,强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会上公布两个典型案例:
在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方面,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扬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京华城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方面,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邗江区竹西史可法路的一饭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的食品用一次性塑料餐盒,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对该饭店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总台记者 杨光 景明 徐大为 吴睿 苏玉民 王侃 黄鹤飞)